2005年4月22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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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盗版CD”埋单1.2万
通讯员 慕雨

  4月20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湖州22家音像店因出售盗版CD被诉侵权系列案件开庭审理,安吉天堂鸟音像行成为此次广东飞乐、星文化公司打击盗版音像制品活动中第一家站在被告席上的销售商。
  据了解,原告广东飞乐影视制品有限公司拥有西域刀郎的《寻找玛依拉》等4张专辑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专有发行权。法庭上,双方代理律师围绕天堂鸟音像店是否存在销售盗版CD的事实、飞乐公司之前通过广东公证处对天堂鸟音像店销售盗版CD情况进行的证据保全是否合法有效、飞乐公司是否拥有该专辑的专有发行权等几个焦点问题进行了多轮辩论。
  “这是我们公司发行的正版CD,它的封面和光盘上有明确的发行商和专门的SID码,但天堂鸟出售的CD上没有这样的SID码。”原告代理律师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欧永健律师在法庭上对正、盗版CD进行了举证说明。
  安吉方面的代理律师浙江振源律师事务所的陶岳镇律师认为这些证据不足以证明盗版CD源出于安吉天堂鸟音像行。
  在经过近3个小时的庭审后,双方表示同意调解。经协商,天堂鸟音像店最终同意赔偿原告1.2万元经济损失。
  据欧永健律师介绍,飞乐公司此次打击盗版音像制品的范围涉及全国,仅浙江省就有100多家音像店被起诉。湖州有2家音像店在此之前和他们自愿达成了赔偿协议,飞乐公司也已撤回了对他们的起诉。此外,还有3到4家音像店正在和他们协商处理此事。